一、從品種(品系)機能和母豬個別性狀方面舉行評估
對于母豬品種(品系)機能的要求,除了瘦肉率到達瘦肉豬尺度、生長發育快外,更要注意其繁殖機能和對處所豢養前提的養殖村養豬頻道順應性。在這方面海內的培育品種占據明明上風,首要體現為:
1、產仔數多;
2、性成熟早,發情癥狀明明,如鬧圈、爬欄 、爬跨同欄豬及陰戶紅腫等比引入品種明明,十分便于出產的發情判定與實時配種。可削減漏配,提高繁殖效率;
3、耐粗飼,順應性強,這一特點對于很多豢養前提較簡陋的養殖戶來講很緊張,在我國已有不少機能優良的引入品種因為缺乏這一點,成果呈現出產機能的嚴重降落。
二、從母豬體質表面及有關性狀舉行綜合評定選擇
1、母豬外生殖器應無明明缺陷,如陰門狹窄或上翹;
2、奶頭數一般不少于7對,奶頭間隔勻稱,奶頭發育杰出,無瞎奶頭、翻奶頭和副奶頭等無效奶頭;
3、身體康健,布局發育杰出,生長速率快,防止小老豬,無肢蹄病,行走輕松自若;
4、初情期要早,一般不凌駕6個月齡;
5、脾氣過度急躁的小母豬不宜作種用;
6、有前提者可借助系譜資料,依據親本和同胞的出產機能如繁殖成就等,對其首要出產機能舉行遺傳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