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業保險是指以豢養的畜、禽和水活潑物等為保險標的,對在養殖歷程中產生約定的災害變亂造成的經濟喪失負擔補償責任的保險。
一、養殖業保險災害類型
1。感染病(疫病)。這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列明的三類疫病:一類疫病指對人與動物危害嚴重,需要采納緊迫、嚴厲的強制防備、節制、毀滅等辦法的疫病;二類疫病指可能造成重大經濟喪失,需要采納嚴酷節制、毀滅等辦法,防止擴散的疫病;三類疫病指常見多發、可能造成重大經濟喪失,需要節制和凈化的疫病。
2。非感染病。這是指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列明的疫病以外的疾病。
3。難產。這是指因為懷胎足月到臨盆時,胎兒不能順遂娩出,造成畜禽母體直接滅亡的臨盆舉動。
4。天然災害。這是指因為天然前提異常轉變造成保險標的直接滅亡的災害總稱,如暴雨、洪水、干旱及泥石流等。
5。不測變亂。這是指外來的、突發的、不行預見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導致保險標的直接滅亡的客觀事務。
6。撲殺。這是指為防止疫病的伸張,由縣級(含)以上當局或畜牧辦理部分針對必然規模內的保險標的,采納的滅殺、掩埋或點火等舉動。
7。其他。這是指除以上列明災害以外的其他造成保險標的滅亡的災害。
二、養殖業保險分類
根據營業辦理的需要,養殖業保險根據保險標的分為五種:
1。大牲畜保險。大牲畜保險是以人工豢養的大型牲畜(首要有牛、馬、驢、騾、駱駝等)的生命價值為保險標的的一種滅亡喪失保險。大牲畜種類多,各個品種價值不同比力大,差別種類的大牲畜保險責任和保險費率也有很大不同。